進口食品必讀業務知識-艙單
發布時間 : 2022-10-24 08:06:30
艙單是貨物進出境運輸及申報時一項十分重要的信息。你清楚艙單是什么嗎?艙單是從哪里來,有什么作用?海關對艙單是如何監管?今天小編帶你再次溫習一下相關知識。
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簡稱“艙單”)是指反映進出境運輸工具所載貨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載體,包括原始艙單、預配艙單、裝(乘)載艙單。
進出境運輸工具載有貨物、物品的,艙單內容應當包括總提(運)單及其項下的分提(運)單信息。
艙單傳輸人:進出境運輸工具負責人、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貨運代理企業、船舶代理企業、郵政企業以及快件經營人等。
艙單相關電子數據傳輸義務人: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人、理貨部門、出口貨物發貨人等。
艙單傳輸人應當按照海關備案的范圍在規定時限向海關傳輸艙單電子數據,艙單相關電子數據傳輸義務人應當在規定時限向海關傳輸艙單相關電子數據。
未按規定傳輸艙單及相關電子數據的,海關可以暫不予辦理運輸工具進出境申報手續。
艙單傳輸人及艙單相關電子數據傳輸義務人在傳輸艙單數據前應當向其經營業務所在地直屬海關或者經授權的隸屬海關備案。
相關辦事指南可登錄海關總署官網首頁查詢,查詢路徑:首頁—互聯網+海關—辦事指南—運輸工具—進出境運輸工具監管—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
艙單傳輸人:進出境運輸工具負責人、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貨運代理企業、船舶代理企業、郵政企業以及快件經營人等。
艙單相關電子數據傳輸義務人: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人、理貨部門、出口貨物發貨人等。
艙單傳輸人應當按照海關備案的范圍在規定時限向海關傳輸艙單電子數據,艙單相關電子數據傳輸義務人應當在規定時限向海關傳輸艙單相關電子數據。
未按規定傳輸艙單及相關電子數據的,海關可以暫不予辦理運輸工具進出境申報手續。
艙單傳輸人及艙單相關電子數據傳輸義務人在傳輸艙單數據前應當向其經營業務所在地直屬海關或者經授權的隸屬海關備案。
相關辦事指南可登錄海關總署官網首頁查詢,查詢路徑:首頁—互聯網+海關—辦事指南—運輸工具—進出境運輸工具監管—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
出境艙單
海關以接受預配艙單主要數據傳輸的時間為出口艙單電子數據傳輸的時間。
出境運輸工具預計載有貨物、物品的,艙單傳輸人應當在辦理貨物、物品申報手續以前向海關傳輸預配艙單主要數據。
海關接受預配艙單主要數據傳輸后,艙單傳輸人應當在下列時限向海關傳輸預配艙單其他數據:
1.集裝箱船舶裝船的24小時以前,非集裝箱船舶在開始裝載貨物、物品的2小時以前;
2.航空器在開始裝載貨物、物品的4小時以前;
3.鐵路列車在開始裝載貨物、物品的2小時以前;
4.公路車輛在開始裝載貨物、物品的1小時以前。
出境運輸工具預計載有旅客的,艙單傳輸人應當在出境旅客開始辦理登機(船、車)手續的1小時以前向海關傳輸預配艙單電子數據。
二、系統操作及常見狀態說明
系統登錄 |
1.企業插入電子口岸IC卡 /IKEY登錄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依次點擊“業務應用—標準版應用”并找到“艙單申報”模塊。
在“艙單申報”模塊,根據運輸方式可分別選擇“海運”、“空運”及“公路”等。
2.企業插入電子口岸IC卡/IKEY登錄“互聯網+海關”平臺,依次點擊:“運輸工具—進出境運輸工具監管—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再根據運輸方式選擇相應的模塊進入。
狀態查詢 |
1.單一窗口
艙單傳輸完畢后,可點擊“綜合查詢”模塊進行“單證查詢”及“狀態查詢”。
2.門戶網站
登錄海關總署門戶網站首頁,依次點擊“互聯網+海關”—“我要查”—“艙單信息”,進入查詢頁面后根據運輸方式查詢。